关于张建中的行政执法公示

浏览113次来源:秦皇岛住建局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5:18

关于张建中的行政执法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秦住建罚决字[2023]第2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张建中

事由:经查明,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投资改造的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开工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违法行为,张建中是该项目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罚类型:罚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303条,属于严重处罚情形,处单位罚款数额8.5%以上10%以下罚款,决定给予张建中单位罚款数额9.25%即1387.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决定(通知)日期:2023年10月26日

实施机关: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qhdfgj.gov.cn/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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