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张建丢失《秦皇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购证》作废的公告
浏览1823次时间:2019年04月11日 09:20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关于张建丢失《秦皇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购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2019041101
因张建将学府嘉园小区14-1-1902号《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准购证》丢失,现申请补办,原准购证公告作废。如有异议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逾期将准予补办。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