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魏佳丢失《秦皇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公告

浏览1738次时间:2019年02月15日 09:44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关于魏佳丢失《秦皇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公告
编号20190215
      因魏佳不慎将兴安家园小区2-2-401《秦皇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丢失,现申请补办,原准购证公告作废。如有异议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逾期将准予补办。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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