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执法公示
关于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执法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秦住建罚决字〔2021〕第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海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98128T
事由:
经查明,你(单位)承担建设的位于北戴河松石高尔夫以南、驼峰路以西规划次干路以北富力颐园项目二标段工程,存在开工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进场施工的违法行为。
违反的法律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之规定。
处罚类型: 罚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按照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冀建法[2018]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冀政办字[2019]60号)要求,对发现的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行为,依法顶格处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及《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一十九条“具有应予从重处罚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决定(通知)日期:2022年6月24日
实施机关: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qhdfgj.gov.cn/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