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西部旧改项目4-5号地块安置住宅楼工程的行政执法公示
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西部旧改项目4-5号地块安置住宅楼工程的行政执法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秦住建罚决字[2023]第1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秦皇岛安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张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2MA0954w316
事由: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组2023年5月28日检查时发现,秦皇岛安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装的东港花园保障性住房项目(限价房)二期工程A标段存在4#楼施工电梯附着连接安装连接方式不规范和4#施工电梯的齿条固定螺栓的螺母个别缺失的行为,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服务中心于2023年6月5日移交秦皇岛市建筑市场稽查大队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单位存在4#楼施工电梯附着连接安装连接方式不规范和4#施工电梯的齿条固定螺栓的螺母个别缺失的违法行为。
违法的法律条款:
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之规定。
处罚类型: 罚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该单位存在4#楼施工电梯附着连接安装连接方式不规范和4#施工电梯的齿条固定螺栓的螺母个别缺失的违法行为。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二十七条“1台建筑起重机械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属于较轻情形,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机关决定给予“秦皇岛安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处7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决定(通知)日期: 2023年9月28日
实施机关: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qhdfgj.gov.cn/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