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宝强的行政执法公示
关于张宝强的行政执法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秦住建罚决字[2023]第1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张宝强
事由:
现查明,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建设的北戴河富力颐园项目二标段工程,存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行为, 2022年6月24日对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秦住建罚决字﹝2021﹞第(34)号),经调查核实张宝强是该工程单位直接责任人员。
处罚类型:罚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张宝强作为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依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冀政办字[2019]60号)要求,按照《河北省建设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办法(试行)》具有第十二条从重处罚情形,依据《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9项)1(调整)“工程主体已经完工的,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7%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8.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张宝强单位罚款数额10%即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决定(通知)日期:2023年7月20日
实施机关: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qhdfgj.gov.cn/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