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博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混凝土试块 抗压试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政执法公示

浏览605次时间:2022年01月18日 15:13

关于秦皇岛博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混凝土试块

抗压试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政执法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秦住建罚决字[2021]第4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秦皇岛博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陈嘉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3779161608A

事由:

经查明, 2021年8月28日秦皇岛市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秦皇岛博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签署委托协议,委托编号为2021-08569,委托内容为检测1组3块的C35混凝土试块,试块编号为:08569-1、08569-2、08569-3,并于当日对该组试块进行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3块C35混凝土试块均已破型。2021年9月24日专项监督检查组对秦皇岛博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混凝土标养室有一块编号为08569-1的完好试块,且该公司未能提供混凝土标养室的样品出入库记录,秦皇岛博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违法的法律条款: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检测机构应当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之规定。

处罚类型:罚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决定(通知)日期:2022年1月18日

实施机关: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qhdfgj.gov.cn/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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