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墙改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春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浏览4145次时间:2019年05月20日 15:21

秦皇岛市墙改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春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办、北戴河新区绿建办、办各节能监督科室: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掌握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2018年度以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定于2019年5月27日至31日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
1.各县区目标完成情况检查。查阅佐证材料、监督档案。
2.工程项目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分为三组。市直管在建项目按30%比例抽取,其余每个县区抽取2个在建项目。
二、 检查内容
(一) 各县区目标完成情况。
    1.建筑节能。重点检查《秦皇岛市在新建居住建筑中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185-2015](75%)的实施意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模化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实施情况,以及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示范项目验收情况;2018年度秋季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工程整改情况。
  2.绿色建筑。重点检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宣贯情况,绿色建筑标准全面执行情况,绿色建筑高星级目标实施情况,绿色建筑示范区各项指标执行情况。
  3.装配式建筑。重点检查《关于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包括政策措施及目标任务情况、项目落实情况、省级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情况、生产产能情况等。
    (二)工程项目检查。
1.责任单位质量行为。节能公示牌、《河北省建筑墙体保温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绿色建筑公示牌、《绿色建筑质量责任承诺书》落实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图涉及节能、绿色建筑的设计变更审查;施工单位原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检验、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质量问题处理等;监理单位旁站记录、原材料平行检验、质量验收、监理通知及回复等。
2.工程实体质量。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执行情况;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3.工程技术资料。建筑节能有关质量技术资料,原材料进场验收和复验、不合格材料退场、施工质量验收、监理通知、质量问题处理等资料。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办、北戴河新区绿建办和办各节能监督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完成本县区自查基础上,对照本次检查内容撰写《2018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1),认真组织填写“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表”(附件4)、“绿色建筑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表”(附件5)、 “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6),准备好佐证材料以及在建工程台账,并分别加盖各县区住建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公章后于2019年5月23日前报我办。
2. 各受检项目准备好本单位经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施工图纸、节能设计备案表、计算书、设计变更、洽商文件和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绿色建筑等相关资料。
3. 各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设计人员、施工、监理负责人应当提前到场,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确保本次检查的顺利进行。
4.本次检查全过程音像记录,检查结果将在市建设局网站上公示。
5.各检查组应认真核实受检县区2018年度以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受检工程实体进行现场检查,填写《监督记录表》,向县区节能办(或绿建办)制发《建设工程检查整改建议书》,责成各县区节能办(或绿建办)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责令停工通知书》,检查组带回。各检查组负责限期督办,逾期不上报整改情况又无正当理由的,将下发督办函,抄送县区政府、管委。
6.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秦皇岛市墙改和建筑节能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双随机5月节能联查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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