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港路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工程的行政执法公示

浏览1212次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09

关于西港路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工程的行政执法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建)罚字(2018)(006)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秦皇岛市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谢凤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00585435287D

事由:

西港路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工程未办理招投标手续擅自发包

违法事实:

西港路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合同金额3万元,设计合同金额为47.9万元,工程未办理招投标手续擅自发包

违法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之规定

处罚类型:

罚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改造违法行为,并处以叁仟捌佰壹拾柒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决定(通知)日期:

201897

实施机关: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

在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qhdfgj.gov.cn/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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