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秦招办〔2018〕9号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工程招标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着力提升监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根据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双随机办〔2018〕6号)和省招标办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落实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深化招投标监管“放管服”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的关键环节,提高监管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公开抽查过程和查处结果,细化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检查事项
(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参与方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人是否按照合同履约。
三、时间安排
2018年7月-12月。
四、检查内容
(一)招标投标活动各相关主体的市场行为
每月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招标投标活动各相关主体的市场行为开展随机抽查,检查结束后及时总结,通过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省办。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
结合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每月对辖区内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开展随机抽查。对检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通过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省办。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评价工作
每月随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工作情况应及时总结,检查结果通过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并上报省办。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随机抽查计划
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和本年度工作重点,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在本年度范围内,要做到每月有安排,检查要做到辖区全覆盖。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按照随机规范抽取的工作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建立市场主体名单和项目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以现有行政执法人员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单,两人一组,随机搭配,组成检查执法小组。
(四)公示抽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及时对检查工作情况作出总结,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有力措施,各县、区招标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落实。
(一)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推动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可自行对辖区内监管项目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每月18号前将随机抽查对象、范围、数量、抽查比例、检查结果上报市招标办。
(二)为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按照秦皇岛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约“双随机”检查表、秦皇岛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表内容开展工作。
联系人:朱丽文
联系人电话:0335-3632546
附件1:秦皇岛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约“双随机”检查表、
附件2:秦皇岛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表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