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大蒲河家园B区自来水改造问题

浏览1039次时间:2021年03月17日 11:49
  尊敬的住建委领导:
                    您好!

    我于2018年在秦皇岛新区大蒲河家园B区购买一套三居室,按购房合同及规定,我所购买楼房为商品房,但是,此住宅楼内配套设施并不齐全,其一:燃气没有入户,其二:室内没有自来水。先说其一:2020年通知我们可以通燃气入户,但是需要每户缴纳3000元,请问,这是否合法?是否合规?再说其二:2021年1月,通知我们可以进行自来水入户改造,但是改造费用需要用户自行承担,承担金额为272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的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规定,水网改造费应由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承担,进户总水表前(含近户水表)的输(配)水管网的检查维修以及改造费用应由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承担。进户总水表后的安装,改造费用应由用户或产权单位承担,这项收费是否又合规?


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均属配套设施问题,主管部门为城市管理部门,请向新区相关部门反映该问题。回复时间: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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