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取消未年审家庭保障资格的通知
浏览3382次时间:2018年12月05日 10:12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关于取消未年审家庭保障资格的通知
海港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2018年度海港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年审工作已经结束,目前尚有部分保障家庭未办理年审。根据我市住房保障后期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视为自愿放弃住房保障资格”。请未年审家庭于12月31日前抓紧时间到海港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年审或相应资格变更手续。
逾期未审家庭我中心将停止对其进行保障,并对未年审实物保障家庭进行限期腾退。腾退期满未退出的,将按城市区市场租金标准收缴租金。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