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海关区开展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年审的通知

浏览33次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7:20


山海关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已开始,请一类、二类、三类保障户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用手机下载“冀时办APP”线上提交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


1.手机下载“冀时办APP”,不可用微信小程序;

2. 所有材料需按提示拍照原件(不要拍复印件);

3. 申请人类型:一类保障家庭选择“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二类保障家庭选择“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类保障家庭选择“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4. “申请信息”中的“申请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为非必填项,不需填写;

5. 提交完成后,可在进度查询中查看进度详情,如显示提交成功,请耐心等待年审结果即可。


年审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类家庭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及在保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证原件;


3)民政部门已年审的低保证原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异、丧偶及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需自写单身承诺书);

5)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

(6)审核受理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类家庭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及在保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街道办事处开具的低保边缘家庭证原件,若无低保边缘家庭证则需提供收入证明或满半年的银行工资流水;

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证原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异、丧偶及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需自写单身承诺书);

(5)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

(6)审核受理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类家庭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及在保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异、丧偶及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需自写单身承诺书);

4)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满半年银行工资流水;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城市区城镇户籍家庭需提供养老保险收入凭证;

6)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区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交票据(满1年)原件;

(7)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外来务工人员不可申请租赁补贴);

(8)审核受理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需要协助办理人员可携带申请人本人手机及相关材料原件到山海关区西顺城街4号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311室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0335-5064014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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