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港区开展2025年租赁补贴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年审的通知
海港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已开始,请一类、二类、三类保障户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送至红光北里年审办公现场,咨询电话:8605905
注:租赁补贴家庭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交齐材料,避免影响补贴发放。
年审需要提供的资料:一类家庭需提供如下材料:(1)申请人本人及在保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证原件复印件;(3)民政部门已年审的低保证原件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异、丧偶单身人员需自写承诺书);(5)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6)审核受理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类家庭需提供如下材料:(1)申请人本人及在保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街道办事处开具的低保边缘家庭证,若无低保边缘家庭证则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满半年的银行工资流水;(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证原件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异、丧偶及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需自写单身承诺书);(5)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6)审核受理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类家庭需提供如下材料:(1)申请人本人及在保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证原件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异、丧偶及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需自写单身承诺书);(4)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满半年的银行工资流水(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5)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6)外来务工人员不享受租赁补贴。
秦皇岛市海港区保障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