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决定陈述、申辩告知书送达公告
浏览364次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6:42
关于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决定陈述、申辩告知书送达公告
陈国荣 、 母永强 等59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
根据《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冀政〔2011〕68号)等相关规定,陈国荣 、 母永强 等59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我局拟作出限期腾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理决定。我局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向上述承租人送达《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决定陈述、申辩告知书》未果,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限上述承租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领取(联系电话:0335-3650972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89号),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附件:1.《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决定陈述、申辩告知书送达》公告承租人名单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