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相关政策问答

浏览120次来源:秦皇岛住建局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22

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相关政策问答

一、房地产经纪的作用有哪些?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构建交易双方的信息渠道,为交易双方节约时间、精力和金钱,降低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

二、房地产经纪业务范围一般包括什么?

房地产经纪业务可分为“房地产居间”及“房地产代理”两类。居间业务分为房屋买卖居间、交换居间和房屋租赁居间;代理业务分为商品房买卖代理、二手房买卖代理、房屋租赁代理以及代办服务。

三、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应委托合法合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办理委托前,查询该机构是否已取得营业执照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分支机构也应取得营业执照及备案证书)、备案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等内容,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平台查询该机构诚信档案等信息。

(三)不委托无执照、未备案的经纪机构及其他非法经纪机构办理房产经纪事宜,避免遭遇欺诈,造成财产损失后维权困难。

此外,建议在办理委托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收集好短信、微信、转账流水、收据、合同、等凭证,为纠纷维权留存充足的证据资料。

四、未办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能否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未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或备案到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能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五、中介机构拥有多少房地产经纪人员才能满足备案要求?

总公司备案,需要提供2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3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者1名经纪人及2名经纪人协理;分公司备案,需要提供2名经纪人协理或者经纪人及经纪人协理各1名。

六、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场所应公示哪些事项?

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业务流程;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交易资金监管方式;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

八、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向委托人书面告知哪些事项?

    (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九、房地产经纪人员能否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

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承揽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十、未经书面委托的房屋,房地产经纪机构能否自行发布?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十一、房地产经纪机构能否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8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