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理决定

浏览2374次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6:16

秦建笺〔2018471

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理决定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2018117,昌黎县城乡建设局上报昌建呈[2018]94号,昌黎汇文尚府小区项目建设单位为秦皇岛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2017年开工,合同价款6324万元。目前,该项目尚拖欠农民工工资500余万元,并发生多次群体性上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打击欠薪行为,依据《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对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并清出秦皇岛建筑市场。

 

 

                             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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