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理决定
浏览2374次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6:16
秦建笺〔2018〕471号
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理决定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打击欠薪行为,依据《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对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并清出秦皇岛建筑市场。
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