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将产权人李荣广 名下坐落于海港区玉峰南里38-1-702号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的公告

浏览1466次时间:2018年05月08日 16:09

根据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2016)冀0302421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事项,依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将产权人李荣广 名下坐落于海港区玉峰南里38-1-702号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土地使用者:李荣广,地类用途:住宅,土地证号为:秦籍国用2015002-283936号,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9.14平方米,使用权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72222日。

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3553320 

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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