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将海港区玉峰南里38-1-702号产权人李荣广 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浏览1236次时间:2018年05月08日 15:50
根据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2016)冀0302执421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事项,依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将产权人李荣广名下坐落于海港区玉峰南里38-1-702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