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将海港区服务北里3-3-23号产权人田文宝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浏览1235次时间:2018年04月19日 10:21
根据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2016)冀0302执字第396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事项,依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将产权人田文宝名下坐落于服务北里3-3-23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