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将产权人乔喜友名下坐落于海港区工人南里25-4-1号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的公告
浏览4012次时间:2018年04月10日 14:31
根据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2018)冀0322执3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事项,依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将产权人乔喜友名下坐落于海港区工人南里25-4-1号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土地使用者:乔喜友,土地证证号为:秦籍国用2009第002-160510号,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9.94平方米,终止日期2070年4月22日。
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3553320
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