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将产权人王晓双名下坐落于海港区现代城4-3-1304号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的公告
浏览1459次时间:2018年04月04日 11:51
根据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2014)海法执字第18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事项,依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将产权人王晓双名下坐落于海港区现代城4-3-1304号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土地使用者:王晓双,土地证证号为:秦籍国用2012第002-225637号,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49平方米,终止日期2075年5月30日。
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3553320
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