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开放申请的公告
为推动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相关文件要求,决定自2025年9月1日起面向公众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支持政策,面向住房有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引进人才等群体,限定面积、申购条件、配售价格、使用和处置权利的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成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二、申请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一对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构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未婚但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士、丧偶、离异(满2年)单身人士可以作为家庭申请。申购家庭应当确定1名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配偶为共同申请人。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主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户籍家庭
1.主申请人在本市城市区实际居住,且在本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或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主申请人年满50周岁的,不受养老保险缴交时限及状态限制。
2.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市区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下(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3.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二)外地户籍家庭
1.主申请人在本市城市区实际居住,并取得居住证。
2.主申请人在本市城市区稳定就业,并在本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或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
3.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市区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下(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4.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三)引进人才家庭
1.主申请人为有效期内燕赵英才服务卡、港城英才服务卡持卡人。
2.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市区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下(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3.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三、申请方式
通过访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网页(网址:https://lhk.mohurdic.org.cn/260601#/),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等方式申请,按要求如实填报及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部门:0335-3650945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0335-3650929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日
秦皇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