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浏览363次时间:2024年05月12日 08:57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发展装配式建筑。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绿色社区建设、开展城市节水工作。
2.负责城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抓好在建和待移交市政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和保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相关重污染天气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方案,组织落实相关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督导企业在施工工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分别与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