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问题隐患有奖举报的公告
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问题隐患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深刻汲取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秦皇岛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具体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用作经营性或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聚焦“三个重点”。即:重点区域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返迁安置区、工业园区、学校周边、医院附近、等人员密集区域的自建房。重点场所为用于酒吧、网吧、饭店、旅馆、私人影院、农家乐、培训机构、养老院、小饭桌、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重点房屋为三层及以上或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群租牟利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二、举报方式
1.举报受理电话:
0335—3065623(秦皇岛市);
0335—3553181(海港区);
0335—5136501(山海关区);
0335—4041161(北戴河区);
0335—6011221(抚宁区);
0335—7522311(青龙县);
0335—2022526(昌黎县);
0335—7208209(卢龙县);
0335—3926016(经济技术开发区);
0335—3590268(北戴河新区)。
2.举报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冬)
14:30-17:30(夏)
三、举报内容
(一)重大安全隐患
1.房屋有明显倾斜;
2.房屋墙体出现明显竖向或斜向裂缝,墙与墙之间出现明显分离;
3.梁、柱、板等承重构件混凝土保护层大面积剥落;
4.房屋顶棚或阳台、雨棚等存在明显破损、变形;
5.木梁、木柱、木屋架等木构件发生明显的倾斜变形,或出现大面积的腐朽、虫蛀情况;
6.经鉴定为C、D级危房仍用作生产经营或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7.超出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经营性或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相关许可违规建设或擅自加层、夹层的自建房;
2.擅自拆改房屋基础、柱、梁、板、墙等承重结构;
3.擅自开挖建筑底层地面或降低原有室内地坪标高;
4.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作生产经营或涉及公共安全的;
5.擅自分割群租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奖励办法
举报事项为属地和相关部门尚未发现,后经核查属实的,每起给予举报人200元的资金奖励。
五、保密规定
受理部门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随意向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多人多次举报同一问题或者多人多次举报同一建筑不同问题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三)举报人应当详细说清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位置和情形,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秦皇岛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