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335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结结果:A
提案字〔2020〕38号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335号提案的答复
付合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全市物业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秦皇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议案的决议》、《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以解决全市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物业管理立法及完善物业管理体制为突破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管理工作逐渐规范,业主满意度逐年提高。
您在建议中提到五个问题和五条建议非常符合我市物业管理的实际,也是近年来全市物业管理中破解瓶颈和提升小区居民物业服务满意度的重要内容。结合您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具体做好以下几个个方面工作:
一、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压实主体管理责任
(一)做好《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的制定,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水平。按照条例要求,我局正在起草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秦皇岛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物业服务规范等9个配套文件,其中将把解决物业矛盾纠纷、小区公共收入、维修资金使用等作为重要内容。
(二)落实小区物业管理中的部门职责。按照《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理顺市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园林绿化、停车管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专业管理单位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晰政府公共管理与物业企业服务的责任边界。编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职责清单,明确各类管理执法事项的主管部门、业务流程、咨询投诉方式等,落实“管理进小区、执法进小区”。
(三)深化协商共治。积极推进物业管理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机制,重点构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业主代表)、综合服务站等“六位一体”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健全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等四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化解物业管理纠纷工作的全覆盖。
(四)抓好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物业管理模式。在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基础上,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根据不同小区的规模、品质和周边环境等情况,探索了物业管理的三种新的思路和模式。一是“社区准物业”管理模式。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以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为实施主体,由社区准物业管理处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共同参与,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管理。二是“彩生活物业”管理模式。引进深圳彩生活“让生活更有风格”的物业服务模式,把满足业主需求作为物业管理的核心价值,以客户需求、市场变化为导向,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创新的经营理念,实现最优化的资源整合,提高物业的增值潜力,发挥物业的整体增值效力,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三是“自治化物业”管理模式。针对一些小区周边无法封闭且规模较小的实际,实行“自治化物业”管理模式。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小区居民成立“小区管委会”,以最低的收费,维护小区的生活居住环境。
二、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履行自治管理职责
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街道(乡镇)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工作,社区负责协助街道(乡镇)落实相关工作。业委会主要负责召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其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建议,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委会要及时将执行业主大会决议情况、工作经费支出情况、业委会决定事项等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并在年底向社区党组织述职。对拒不执行社区党组织工作要求,侵害业主利益的,督促其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三、推行阳光物业管理,推动物业活动公开公平
(一)公开住宅小区经营性收益情况。加强物业经营性收益的财务公开,建立公开信息平台,涉及小区经营用房出租、电梯广告、户外广告、停车费等物业经营性收支项目、金额、摘要均在信息平台公开,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街道(乡镇)、社区要加强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建立定期审计制度。
(二)实施住宅小区公共经济活动的招投标。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开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活动。建立业主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制度和服务平台,提供物业服务企业名录,供业主委员会使用和监督。
(三)推行实施住宅小区业主信用管理。建立住宅小区业主信用管理制度,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以及群租房、违建、住改商等违法行为,社区开具各类证明材料中有所标注,并由市信用办录入信用平台。同时,将物业费缴纳列为个人不动产他项权利,在发生个人不动产交易行为时,必须补齐相关费用及利息。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欠交物业费问题,让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得到保障、不交费的业主受到惩戒,形成住宅小区治理良性循环。
(四)启动建设物业管理便民咨询和监督平台。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管理企业综合素质,我局正在建设物业管理便民咨询和监督平台,通过网络投票、深入小区调查等方式实现召开业主大会的目标,切实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同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理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调动广大业主对治理小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建立小区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县区老旧小区改善提升工作。
2020年,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则,全市对98个老旧小区的市政配套设施、小区环境、服务设施等公共部位进行改造。目前,已经全部进入到施工阶段,县区老旧小区环境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进一步形成物业管理正面报道的氛围。
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深度合作,在我市的百姓关注、法制民生、今日报道等栏目及《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燕赵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加大对物业行业政策的解读,客观公正的剖析物业矛盾纠纷。
2020年9月20日
签发领导:石兆旭
联系人及电话:夏春林 3650910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