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378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结结果:A
提案字〔2020〕23号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378号提案的答复
袁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绿色中小学绿色幼儿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营造适合广大幼儿和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国家出台了《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2011)、《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对中小学和幼儿园设计和建设提出绿色环保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舍、场地等就绿色环保作了具体规定。《中小学设计规范》规定:中小学校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宜按绿色校园、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中小学校设计必须对建筑及室内装修所采用的建材、产品、部品进行严格择定,避免对校内空气造成污染。《幼儿园建设标准》规定: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抗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当前,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各级教育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绿色环保越来越重视,能够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中小学设计规范》、《幼儿园建设标准》来设计、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选择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创设绿色环保的校园环境,为孩子们提供了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场所。
目前我市中小学使用的建筑材料均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并且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防火设计均满足现行防火规范设计要求,并经住建与消防部门审核及验收。
2020年9月20日
签发领导:石兆旭
联系人及电话:刘雨辰 3650882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