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杨金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及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老旧小区由于建成时间长、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不仅影响了居民的总体生活质量,也制约着城市的建设发展,群众反应强烈。近年来,秦皇岛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389个老旧小区小区全部列为改造范围,分批次、按步骤开展改善提升。经过详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把握改造重点,将“整体提升”定为工作的基本原则,将“老旧小区改善提升”作为民生实事之一,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清理“双违”、“城市双修”有机结合、同步推进,2016—2017年,多方筹资5.74亿元,从配套功能、居住化境、管理秩序、整体形象等多方面、全方位对177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改善提升,惠及7.5万余户、约25万人,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较大贡献。2018年以来,把握共同缔造理念,在前期开展老旧小区改善提升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结合实际,继续对城市区内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强烈,且不宜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提升小区88个,资金概算4.99亿元。目前,2019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经全部确定,海港区、北戴河区已经进入施工阶段,山海关区、北戴河新区、开发区、抚宁区老旧小区改造陆续进入施工阶段,2020年全部改造完成。已实施改善提升的小区,推行“以党建为引领、群众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选取不同类型小区打造试点,重质不重量。
准确把握试点工作任务,结合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垃圾分类、治安防控、无障碍和适老设施等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小区环境、服务设施等公共部分内容。先解决民生实事,后注重品质提升,抓好“共同缔造”,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并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对照实施方案倒排时间、细化进度,扎实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
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施工组织。规范操作流程,简化招标程序,严格技术标准,严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确保工程质量。要选择优秀施工队伍、过硬监理公司、合格建筑材料和产品,精准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从源头上把好工程质量关、施工安全关,确保建成优质工程、民心工程。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所有工作环节实行清单式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顶层设计,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快速反馈、及时解决。对进度滞后的县区和相关责任人,市政府将予以全市通报。
三是深入宣传动员。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宣传,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建议,鼓励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共同珍惜维护改造后的优美环境,真正实现文明城市共建、文明成果共享,培育文明和谐社区环境。
2019年9月11日
签发领导:石兆旭
联系人及电话:邱志泉 36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