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孙爱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全市物业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秦皇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议案的决议》、《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以解决全市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物业管理立法及完善物业管理体制为突破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管理工作逐渐规范,业主满意度逐年提高。
您们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非常好,符合我市实际,也是今年全市物业管理需要突破的重要内容。结合您的建议,为进一步落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二个方面工作:
一、做好《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的制定,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水平,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落实。按照条例要求,我局正在起草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秦皇岛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服务规范等9个配套文件,其中将把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问题等作为重要内容。
二、《秦皇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已经制定完成,现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待征求意见完成后,在全市推进实施。目前,正在选择试点小区,通过试点先行,积累经验,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问题。
在河北省住建厅等6部门出台《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后,我局与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现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选择试点小区,通过试点先行、先试的办法,积累经验,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问题。
2019年9月11日
签发领导:石兆旭
联系人及电话:邱志泉 36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