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关于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通告
浏览784次时间:2019年07月15日 09: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的规定和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局对开发区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一次抽查。现对注销资质证书企业的情况通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秦皇岛裕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已经过期失效,现予注销。
请上述企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将已过期失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送交本局住房保障科,并办理注销手续。因故未交回的证书自行作废,没办理注销手续的,由住房保障科进行注销记录。
特此通告
附件:秦皇岛市开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注销名单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19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