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
浏览572次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0:41
参照建设项目质安监“提前介入”的条件和要求,2020年12月23日下午,由审批科牵头,组织局建管科、质监站、抗震办、安监站、城建档案馆等单位领导和业务骨干,以及项目方--秦皇岛北戴河兴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对该公司开发的北戴河兴龙广缘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提前介入”现场勘查,并进行现场联合交底。






